好日子似乎又回来了。行业数据显示,截至2007年8月底,重卡市场销量已达到334552辆,是2006年全年销量的108.87%。更有市场人士乐观预计,今年重卡市场销量将达到48万辆。
导致重卡市场需求扩张的真正原因在于计重收费政策的逐步实施。
2005年交通部出台了《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的指导意见》,鼓励各省市实施计重收费政策,以彻底解决公路运输存在超限问题。
计重收费政策能够从根源上堵死用户靠超载赚钱。根据计重收费政策,超载越严重的车辆,交的通行费用越高。以一辆二轴自重7吨的3型货车为例,去时拉8吨货,回来空车,每趟行驶100公里。按照新的计重收费模式,去时重卡车需交纳通行费约135元,回来空车需交通行费65元(四舍五入),这样来回应交纳通行费约200元。
再看看过去的通行费征收办法:15吨以下的车辆为3型车,不管是空车,还是装载,在没有超载15吨的情况下,其通行费率是1.3元。去时需要交纳通行费是1.3×100=130元,回时也是130元,这样来回共计260元。与上述新政策相比,来回一趟需多交约60元。积少成多,不管是对企业还是对客户而言,这都是一笔不得不算的细账。
计重收费政策的实施使公路货运总量扩张了一倍多,重卡市场需求成倍增长。重卡企业因此也是“盆钵外溢”,产销量不断上升。这其实是一道简单的算术题:计重收费实施前,原来60吨的货物需1辆重卡,而实施后却需要2辆重卡。
截至今年8月,我国高速公路实施计重收费的省、直辖市已达到19个,计重收费高速公路线路里程占全国高速公路里程的68%,预计年底将达到88%。到2010年,全国90%以上的高速公路、省级普通公路都将实施计重收费政策。
实施计重收费后,6×2车型成为过渡性的热销重卡,悬浮桥也是被广泛应用在各个卡车制造商的产品上,公路运输牵引车为主销车型,如1+2+3或1+1+3型牵引车。(《汽车商业评论》,11月8日)